迁安市民看过来!拆迁得到3套房产,要交房产税吗?
原创 · 编辑: 2021-12-11 08:35:54
阅读:32886随着城市的经济发展和快速建设,各地都在加强市区的治理,对房屋进行征收改造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为了保障市民住房安全、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市民居住环境,迁安会对部分城中村、棚户区进行改造。2021年以来,迁安黄纸庄、洪富庄、张李庄已经陆续发布了拆迁通知。
根据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居民可选择楼房安置或者货币安置。选择楼房安置,每个有证的标准院套都将获得对应的楼房补贴;选择货币安置,评估机构会对其房屋及宅基地予以货币补助。那么也有市民询问小编: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拆迁所得的房产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对此,唐山市税务局相关领导给予了权威回复:
1、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01号),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按有关规定减免契税。个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按有关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等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2号),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实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其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改造的实施对住房困难群众而言,有效提高了居住环境、补充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可以说是“一举多得”。条件越来越好,环境越来越美,生活幸福感不断提升,市民笑在脸上更甜在心里!
#今日话题#
对于此次拆迁的几个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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