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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退还17万彩礼!迁安一男子将妻子告上法庭!

原创 · 编辑: 2021-07-23 09:25:39

阅读:22713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每个人都期待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但是有时候却事与愿违,感情破裂不得不分开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按照咱迁安的传统,结婚都是需要彩礼和嫁妆的,俩人分开之后,需要退还当时的彩礼钱吗?

 

近日,迁安一男子因彩礼钱,将妻子告上了法庭,来一起看看怎么回事儿~

▼▼▼

 

市民甲先生

诉讼请求

要求返还彩礼款178600元。

2020年5月,甲先生与乙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同年7月份两人见面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日甲先生便给与乙女士见面礼2000元,两人交往迅速很快便通过媒人商定订婚,确定彩礼款150000元,二人举行仪式后,乙女士共收到彩礼款150000元、茶水钱8000元以及18600元的空调款、回门款等。但二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

2020年年底,乙女士明确表示不能和甲先生共同生活。故此甲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市民乙女士

辩称

乙女士辩称返还彩礼金额与事实不符。

乙女士认可彩礼款为150000元,其他款项应为赠予,且150000元中应扣除为结婚正常开支约20000元,在共同生活半年里,按照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483元计算,四人应为46966元,也应予扣除。

在共同生活期间,乙女士多次催促领取结婚证,但甲先生一直推脱,共同生活半年里,甲先生每月工资8000多元,约50000元,作为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迁安市人民法院

迁安市人民法院认为:二人对彩礼款的数额150000元均无异议,见面礼、空调款、茶水钱等,结合此事与当地习俗,应认定属于赠予及亲友间的馈赠。

二人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甲先生要求乙女士返还彩礼款的主张于法有据,应予支持。结合实际情况,迁安市人民法院酌定返还彩礼款的80%,即为120000元。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乙女士自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需返还彩礼款120000元。

 

虽已举办婚礼但并未进行结婚登记

如今感情破裂,双方各执一词

#您觉得甲先生的要求合理吗?#

来评论区一起说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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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条评论

评论
  • 628543-ID2117832021-07-24 13:33:54

    没有结婚证,就算睡(税)费吧

  • 孟想成真2021-07-24 12:55:31

    退还应该的,法院判决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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