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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兽”出笼已有时日!家长们的应对攻略管用吗?

原创 · 编辑: 2021-07-20 09:35:18

阅读:25725

豆芽,也叫豆芽苗,是各种谷类、豆类、树类的种子培育出可以食用的芽苗菜,被称为活体蔬菜

罚款1万元!迁安一超市销售农药超标的豆芽被查处

日常生活中,我们一般所说的豆芽多指黄豆芽和绿豆芽。作为我国传统食材,已经存在几千年,古时多用来食疗和养生,西方也将豆芽、豆腐、酱和面筋称为中国食品的四大发明。

 

豆芽营养丰富、味美价廉,深受百姓喜欢,符合大众口味,普见各家餐桌,是毛血旺、水煮鱼等必不可少的佐料。

罚款1万元!迁安一超市销售农药超标的豆芽被查处

可有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让豆芽卖相好、不易腐烂,选择在新鲜豆芽里加些“料”。近日,小编在相关渠道获悉,迁安一商店销售农药超标的豆芽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罚款一万元

 

据了解,2020年11月22日早上,迁安市某超市在一蔬菜批发车货主处购进“豆芽”,购进价格为每公斤2元,商店老板以每公斤3元的价格向外销售。

 

2020年11月22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迁安市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迁安市某超市经营的“豆芽”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得知,豆芽中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以及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

 

经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迁安市某超市购入的豆芽没有查验供货方相关资质材料、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无进货票据。

罚款1万元!迁安一超市销售农药超标的豆芽被查处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小编查询相关资料获悉,4-氯苯氧乙酸钠属于危害人体健康的低毒农药,6-苄基腺嘌呤可延长蔬菜的保鲜,是国家命令禁止的食品添加剂。迁安市某超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损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鉴于超市属于经营环节,购进的“豆芽”进货量比较小,不知道该食用农产品中4-氯苯氧乙酸钠属于不得检出项,不存在主观故意,社会危害性小,且经营者积极配合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等情况,酌情予以减轻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迁安市某超市违法所得1.3元,处行政罚款10000元整,合计 10001.3元

罚款1万元!迁安一超市销售农药超标的豆芽被查处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近年来“毒韭菜”“毒豆芽”在市面上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为了使蔬菜生长速度快、看起来新鲜、存储时间长,个别生产者超剂量使用农药或增加食品添加剂,如果消费者长期食用这样的蔬菜,会在人体内有一定量的农药残留,长久沉积必然会对身份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无小事,一粒米一桌餐,牵动着千家万户,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监管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不遗余力,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积极回应,也是对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的郑重承诺。

 

希望各生产商和销售商严格把控食品安全质量关,切勿因小失大,做出违法违纪的事情,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督,建立诚信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勿让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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