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9万元!迁安一公司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查处!
原创 · 编辑: 2021-04-18 12:15:38
阅读:28779在我国,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背井离乡,背一个蛇皮袋奔走四方,为祖国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不论是何工种,他们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农民工。他们工作在城市最艰苦的第一线,做着最苦最累的工作,看着他们满是创伤的手,他又是谁的父亲?谁的儿子?
城市日新月异的变化,少不了农民工的参与。而一直以来,农民工作为流动性较大的弱势群体,工作环境较差,体力付出较大,同时薪资的获取难度也比较高。其权益的保障,尤其是工资的保障却时常面对诸多困难。
近日,小编看到一则处罚决定书: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1年3月4日对迁安市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迁安市嘉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今改正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第六条、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行政处罚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
相较于曾经那些农民工搏命讨薪的新闻,隔三差五登上媒体头条,近年来,这些新闻逐渐淡出了公众视线,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公司的处罚和强制执行,农民工群体合法权益越来越有保障。
为保障农民工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政府一直在行动,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成立了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条例》明确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要求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颁发施工许可证,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对拒不支付拖欠工资的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拖欠工资可以解决的法律途径有: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在乡下,盖房子是人生大事。老人曾说过,红砖、水泥、沙子等材料款都可以拖一拖,有的人家拖上十来年才还清材料款很正常,但是,没有人会欠大工小工的工资,那样没良心。不管是谁,一年四季背井离乡讨生活,到了该结工资的时候拿不到钱,到了年底要空着手回家过年,那样的辛酸苦楚,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无法体会的。
几千元、几万元的工资,对于基层农民工来说,不仅是一份收入,更是全家老小的期待,是女儿喜欢已久的一件花裙子,是儿子上学的新书包,是农民工踏上归家路程的安心丸。解决农民工薪水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更需要相关单位和企业能够自觉主动承担责任,按时足额将工资发放到位,让农民工劳有所得。希望被拖欠工资的迁安工人们能尽早拿到自己的那一份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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