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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迁安两地入选2021年“零酒驾”名单!

原创 · 编辑: 2021-04-11 10:26:48

阅读:24678

春暖花开的季节,约上三五好友聚在一起撸点串儿、喝点小酒,本是十分惬意的事情,但在各种推杯换盏之后,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一直以来,警方对酒驾都是“零容忍”,可依然有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不顾后果,酒驾上路,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威胁市民生命安全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交管局《2020年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方案》要求,唐山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开展“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创建活动,近日,唐山交警支队公布了2021年第一批“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名单,迁安市迁运公交有限公司和张李庄榜上有名

 

“零酒驾”单位名单

 

“零酒驾”街道(社区)名单

 

“零酒驾”乡镇(村)名单

 

试点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街道(社区)、乡镇(村),曝光一批有影响的酒驾醉驾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有助于建立一批源头遏制的固定宣传阵地,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常态化宣传机制,使得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让“酒后不开车、醉酒不骑车”理念深入人心,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减少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用于示意)
 

酒驾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了,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杀手,已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近日,迁安就发生了一起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造成四人受伤。

 

2021年3月9日晚间18点55分,迁安市万嘉商贸园附近,发生了一起惨烈车祸。画面中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一辆电动车后,冲向街边摆摊的炸串车,事故现场一片狼藉。据了解,白色轿车司机系醉酒驾驶,案发后司机逃逸,现场4名迁安市民因该起事故受伤住院,目前肇事司机已被刑事拘留。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醉驾”已取代盗窃成为刑事追诉第一犯罪。为什么在高压之下醉酒型危险驾驶案件数量不减反增?小编觉得,核心还是因为法律意识淡薄,对酒驾危害性认识不足,存有很强的侥幸心理。很多醉驾嫌疑人在被查获后,想方设法为自己辩解,甚至指责交警部门小题大做,对酒驾违法的事实置若罔闻。今天小编再次给大家讲讲醉驾的代价。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酒驾的人,是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当作赌注。有多少人因为酒驾懊悔不已?有多少家庭因为酒驾肇事瞬间支离破碎?关于酒驾醉驾的成本有多少人又忘了?醉驾对人生的影响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这也是为什么交警严查酒驾全年无休,屡屡劝导酒后禁驾的原因。亲友相聚,把酒言欢,平安是福。对每一位执着坚守的交警而言,他们的责任,就是严查酒驾、绝不手软,让知法、守法成为自觉的习惯,每个人都为自己紧握生命的权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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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评论
  • 大飞哥2021-04-12 09:58:06

    平安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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