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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1000元!在迁安焚烧纸钱、占道经营祭祀用品将罚款!

原创 · 编辑: 2021-04-02 09:34:29

阅读:22455

为推进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了

关于清明节期间文明环保祭扫的通告

这一行为明令禁止

 

 

 

 

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焚烧纸钱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在市、县城市建成区内占道经营祭祀用品的,由城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清明节临近

迁安市殡仪馆、迁安市天福陵园公墓

发布关于清明节祭祀服务的相关通告

赶快来看

 

迁安市殡仪馆

迁安市天福陵园公墓

关于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认真贯彻疫情防控有关精神,根据《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的通告》(迁政通字[2020]1号)和《迁安市民政局关于转发<唐山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的通知>的通知》(迁民发[2021]14号)要求,现就2021年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2021年3月25日起至4月9日止,市殡仪馆和天福陵园公墓严禁祭祀市民携带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进入;所有携带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将统一收集,使用环保焚烧炉集中焚烧;每个祭扫家庭祭扫人员不能超过3人,所有人员须佩带口罩、出示行程码(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0℃等存在风险隐患人员严禁进入。鼓励采取鲜花祭祀、网络祭祀等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市民可通过关注“唐山市殡葬事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账号、登录天堂网、“7.28”纪念网、海葬纪念网等开展网上祭祀,降低实地祭扫活动聚集带来的感染风险。

特此通告。

迁安市殡仪馆

迁安市天福陵园公墓

2020年03月22日

 

又是一年芳草绿,清明时节寄哀思。缅怀英烈、慎终追远、悼念先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春季天干物燥,进入火险易发和高发期,防火形势十分严峻。每当这个时节,突击织就的“防火网”面临诸多挑战,特别是上坟祭扫,给山林防火带来巨大压力。

为预防火灾,倡导新时代新风,请市民朋友文明祭祀。在家看看亲人生前留下的照片、文字等珍贵资料,重温往事亲情,或者写一篇悼文、献一束鲜花、点一支蜡烛……这样的祭扫,不仅可以寄托哀思,还能防范聚集性疫情,防止火灾发生,助推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形成。

风俗的移易,改变的只是形式,不变的是其精神内核。无论哪种形式,对亲人的追思和对生命价值的审视,都是中华民族重要传统节日不变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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