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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晨曦家园业主补交维修基金?款项是否被挪用?回复来了!

原创 · 编辑: 2021-04-02 09:32:14

阅读:24657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与每位业主息息相关,所以,业主对维修资金的使用、管理、结余等情况越来越关注。近日,迁安晨曦家园小区的居民们,因缴纳维修基金与开发商发生矛盾,有居民在网络问政平台发出疑问,迁安市领导已给出回复!

 

市民通过网络问政平台提问:

我是迁安市晨曦家园业主,我2016年交钥匙时我们按照房款的2%交的维修基金,现在办房产证物业通知让我们补交维修基金,城建局文件是2013年下发的每平120元,我们是2016年买的房交的钥匙,为什么当时没有按120元收取,现在让我们补交,物业按户打电话告诉不补交不给房产证,为什么13年的文件,我16年买房不按照13年文件收费现在让补交,开发商20年向住建局交的钱,这四年我领钥匙时交的钱为什么不早上交?是不是这几年开房商挪用了这笔钱?

迁安市领导回复:

2014年5月晨曦家园二、三期办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交房时间为2015年11月。根据晨曦家园二、三期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的时间界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70元/平方米(含商业、地下室、车库);设有电梯的别墅及多层、高层住宅按120元/平方米(含商业、地下室、车库)收取。由于房地产工作人员没能及时发现政策变化,导致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有误。又因当时具备交房条件的业主只有39%,开发商发现错误时不具备产权登记手续条件,故没有通知业主补交维修资金差额部分

2019年9月,晨曦家园二、三期具备办证条件,2020年开发商将全部维修资金全额交到专储账户。差额部分已由开发商提前垫付,故业主需补交开发商之前垫付维修资金差额部分

房屋维修基金是令不少业主困惑的项目,关于它的必要性相信对于用户而言也只能够做到一知半解。在中国住宅发展进程中,房屋维修金也经历了20多年的历程。我国的房屋维修金制度始于1998年,后改名为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更名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下水管、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房屋、监控系统等。

因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住宅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迁安晨曦家园小区开发商在征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政策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小区居民的误解。希望小区开发商在征收专业维修资金过程中,保持客观、公开、公正的态度。同时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切实保障广大维修资金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以上事件中,市领导已经给出了回复。希望小区居民也能够正确理解,及时补交相关费用,这样也能确保自身的利益,切实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真正作用,共同打造文明、和谐的小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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