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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人注意啦!疫情防控期间这样“打官司”

原创 · 编辑: 2020-01-31 08:59:21

阅读:35034
迁安市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期间
工作安排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有效防控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电子诉讼工作要求,现就近期立案、缴费、开庭等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有诉讼需求的,建议采用河北省法院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河北移动微法院立案、网上缴费等网上立案、缴费方式,尽量减少出行,做到诉讼事项“家里办”、“掌上办”。

 

二、辖区内的广大市民需要到武汉或者其他疫区立案的,建议采取“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可就近在本院申请跨域立案,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避免疫情蔓延和增加感染风险。

 

三、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本院参加庭审,请及时与案件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联系,以便对开庭时间做出调整。同时,还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向我院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传唤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期到庭的,可以参照上述规定申请延期。

 

四、必须到现场开庭的,请到现场开庭的市民带好身份证及开庭传票等作为通行证件,主动配合疫情安检防控,并采取戴口罩及其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疫情传播。

 

五、有信访诉求的群众,提倡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非接触方式表达合理诉求,我院将严格按照程序及时进行回复。

 

六、疫情防控期间,部分案件的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可能受到影响,因此给相关群众带来不便的,敬请谅解。

 

七、如有任何诉讼服务需求,可于节后正常上班时间拨打0315-7815607或12368热线进行咨询。

 

迁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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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测试小喵喵2020-02-01 14:5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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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测试小喵喵2020-02-01 14:4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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