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非法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 已有人被行政拘留!
转载 · 编辑:市公安局 2019-01-29 14:52:16
阅读:16530春节临近,一些商家为了牟取暴利,未经审批非法销售和储存易燃易爆的危险物质,2019年1月22日迁安市建昌营派出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查处两起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
22日下午,建昌营派出所副所长杨建文,民警李燕杰在日常巡逻时发现,路边有一些新做的广告牌上面写着“出售烟花爆竹”,民警就这一线索展开了仔细巡查,最终找到了非法出售烟花爆竹的窝点。
被处罚人温某(女,64岁,建昌营镇平安村人)杨某(男,55岁,建昌营保一村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招引客源,置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于不顾,在店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欲销售,1月22日被民警发现,民警立即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进行收缴,并将这两家负责人传唤至派出所审查。
经审查,温某与杨某对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供认不讳,目前,温某与杨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已被行政拘留。
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效预防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有效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噪音污染,全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迁安市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昨天迁安信息港也发表《迁安市公安局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一文,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不要铤而走险,遵守公告相关要求,度过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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