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开展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转载 · 编辑:迁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2018-11-30 10:54:04
阅读:11925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按照唐卫法监【2018】7号关于开展全市“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科、二科于2018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联合对马兰庄、木厂口、沙河驿三个乡镇所属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共68户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圆满完成了国家抽检任务,净化了公共场所市场。
此次共监督检查美容美发业37户;公共浴室4户;商场7户;住宿场所20户,检查重点是: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身体健康证明,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盥洗流程是否符合规范。在检查过程中对上述公共场所挨户检查,无一遗漏。由于经营者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个别经营者缺乏对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了解,监督人员坚持文明执法、服务性监督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经营者耐心地进行解释指导,使其意识到依照卫生标准经营的重要性。这次联合检查对10户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规范的行为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并按限期进行了回访。
为了更好地规范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督促经营者加强守法意识,今后我所每年将采取多次这种联合执法模式,以提高监督员工作效率,并起到互相学习和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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