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新政策惠泽我市三千余名创业者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11-30 10:14:41
阅读:12549“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太好了,我今年5月份办理的1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一下子解决了我创业资金不足的问题,这下我创业的信心更足了”。市特研养殖场老板全书利开心地说道。今年以来,市就业服务局等职能部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把关,确保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有序运行,成效明显,切实为促进我市蓬勃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经济转型增添了新动力。截至11中旬,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00万元,惠泽逾3000名创业者。
发放创业担保贷款是一项重要的促进创业和就业的惠民好政策,对维护全市的就业稳定起到重要作用,特别是今年3月调整之后的小微企业贷款新政策,更赢得了广大创业者的好评。今年9月,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再次迎来一次全新的改变。为了使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更好开展,再创佳绩,市就业服务局与市财政局协商,将迁安市襄隆村镇银行纳入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银行,并与该局和财政局签订了创业担保贷款合作协议,承担部分贷款发放任务。至此,邮政储蓄银行迁安市支行和襄隆村镇银行共同成为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发放银行。襄隆村镇银行的加入,为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资金支持。通过与两家银行合作,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定能更上一新台阶。
按照之前政策,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调整之后的小微企业贷款政策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调整后的政策不仅降低了当年新招用人员比例,而且还去除了对单位信用、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限制,大大放宽了条件,有利于更多的小微企业享受贷款政策。调整后的创业担保贷款新政策为广大创业人员提供了更有力的创业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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