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11-20 17:16:41
阅读:12012今年以来,市社保局坚持“民生为本、规范高效”的工作理念,打造“心系民生、满意人社”品牌,按照“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狠抓扩面征缴、待遇结付、基金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社保经办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截至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36119人,完成市目标的100%,其中扩面6398人,完成市目标的100.1%、我市目标的128%。机关事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21240人,完成市目标的1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341681人,完成市目标的102.9%。失业保险覆盖49226人,完成市目标的109.5%。工伤保险覆盖130703人,完成市目标的10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97360.6万元,完成市目标的101.1%。失业保险征缴2491.2万元,完成市目标的87.3%。工伤保险征缴9172万元,完成市目标的79.6%。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取得突破。该局贯彻党和国家实施全民参保战略目标,以“多证合一”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小微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落实全民参保计划。以系统数据为依据,以参保人数少参保率低的企业、险种间人数差距大的企业、有一定缴费能力的企业为重点,实施精准扩面。加大社保费征收力度,按行业依法核定缴费基数,加强督导,杜绝漏报、瞒报、少报行为,提高征缴率。全面清理企业欠费,开展欠费企业缴费能力专项稽核,对经认定有部分缴费能力的,逐户制订清欠计划,督促欠费企业尽快补缴到位,共清理企业欠费3300万元,对无能力缴费的,实行台帐管理,动态监控,履行依法征缴程序。
全市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该局严格落实上级养老金待遇调标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调标并将增加的养老金全部发放到位,社会保障水平全面提高。一是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金有关问题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函》文件要求,我市从2018年1月1日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加127.61元,惠及企业退休人员17283人,基本养老金人均达到2363.48元;惠及全市机关事业退休人员6630人,人均涨幅180.4元。二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落实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提高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工作的通知》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8元,提标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由每人每月145元提高到163元,惠及全市城乡居民113831人。
职工其他社会保险待遇标准全面调整。一是根据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进行调标:离休人员每人每月660元的提高到726元,离休人员每人每月330元的提高到363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550元的提高到605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275元的提高到302.5元。二是调整工伤职工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2018年工伤职工月生活护理费标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2719.42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2175.53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1631.65元;2018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727920元,丧葬补助金标准为32633元。三是为237人发放提升职业技能补贴44万元。广大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的积极性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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