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唐山市率先实现优商环境“四个第一”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04-28 11:13:58
阅读:9366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按照唐山市创建“四最”(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品牌要求,市委、市政府在不折不扣做好唐山市部署的各项规定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积极谋划、勇于创新,深入推进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打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础,在唐山市率先实现“四个第一”。
率先实现了政府、党群及垂管单位权力清单全覆盖。今年1月至2月,我市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对全市各单位的权力事项重新进行了大摸底,不仅将具有行政权力的政府行政部门纳入,还将党群组织、垂直管理单位也纳入了权力清单的编制范围,涵盖面更广,责任主体更多。全市具有权力事项的单位共51个,梳理编制权力事项3838项,为下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动流程再造,提供便民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率先实现了全部权力事项国标编码。在编制权力清单过程中,我市严格执行国家编码标准,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权力类别的拼音大写首字母+主项顺序号+子项顺序号的方式,对全市所有的权力事项编码重新进行编制,到今年2月底全市3838项权力事项均赋予了一个全国唯一的国标编码,为下一步推动全市权力网上运行、网上审批,提供了前提保障。
率先完成了对党群机关权力分类标准的探索。这次权力清单编制涵盖了党群部门(单位)、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部分唐山市垂直管理的部门,但以往编制的行政权力清单,仅为市政府部门的行政权力清单,其权力分类标准,不适用于党群部门(单位)。为此在全国没有成熟的经验和统一标准的背景下,市编办、市法制办成立联合专项工作组,对党群单位的权力事项性质进行了梳理、研讨、分类。工作组本着既符合党群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又符合政府行政权力分类特点的原则,确定了五大类党群部门(单位)权力事项,即审批审核、处分处理、奖励表彰、监督检查及其他权力,并指导各单位进行编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了各单位的一致认可,为唐山市、我省乃至国家制定出台党群部门(单位)权力分类标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依据。
率先完成了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为构建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市行政审批局围绕“硬件建设标准化、项目进驻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网上服务标准化、内部管理标准化”的目标,按照国家标准委的要求,积极进行国家政务服务标准化创建工作。目前,已完成服务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保障标准和服务提供标准3大体系、498项相关标准的创建和编制工作,并顺利通过了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的中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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