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财政局完善供应商救济机制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04-17 08:53:37
阅读:10382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财政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的救济机制。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是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实施者,其行为规范程度直接影响了整个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化水平。《办法》对质疑的提出和答复进行了规范,明确强化了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中的义务,禁止其拒绝接受质疑函,同时细化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投诉处理阶段的答复义务,并通过合理的责任条款确保该义务的落实。这些举措,有利于促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高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水平,提升其依法采购的主体意识。
同时,在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方面作出了规定:明确了潜在供应商的范围;要求财政部门应当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布受理投诉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进一步提高透明度、优化服务,降低了供应商的投诉成本,便于供应商依法提出投诉;对投诉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增加了补正期限的规定;明确了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程序中各类文件的送达和公告义务等。
2018年市采购办已受理供应商投诉一起,并依法做出了处理决定。规范政府采购质疑、投诉行为,打击扰乱政府采购市场、恶意投诉的供应商,创建了良好政府采购氛围,打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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