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规范中介机构投资审计行为
转载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8-04-10 10:03:03
阅读:10323截至3月底,市审计局实施的价款结算审计项目44个,送审金额1.68亿元,核减总净额1700万元,仅靠局机关现有人员根本无法满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需求。因此,该局逐步完善“机关+中介”的政府投资审计模式,规范中介机构投资审计行为。
定期遴选中介机构,建立中介审计库。该局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减轻人少事多矛盾。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在唐山市范围内择优选取中介机构,建立价款结算审计和跟踪审计中介库,且每3年轮换一次。此外,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尺度、确保质量”的原则,规定未入选的中介机构不得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审计行为。该局成立投资审计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决定投资审计重大事项。建立投资审计专家库,聘用各专业领域专家,规范中介机构审计自由裁量权。出台项目分配、送审资料、档案归档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全程监控中介机构审计行为。
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该局定期开展审计项目日常考核、中介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对中介机构完成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查,建立考核结果与审计分配、费用支付“双挂钩”的最严格考核制度。完善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中介协审机制,对不合格中介机构坚决清理出中介库,取消审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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