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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一男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立案侦查!

原创 · 编辑: 2022-04-23 09:59:04

阅读:15948

近日,迁安警方通报了一起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案件,1人被立案侦查。

4月21日,迁安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以下为通报全文

4月18日9时许,王某(男,35岁,迁安市野鸡坨镇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驾车到天洋城小区将杨某某(男,35岁,迁安市野鸡坨镇人)接至滨河街道湾子社区某工地干活儿。下午17时许,杨某某自行驾车到达迁安卢龙交界处,徒步绕行卡口去卢龙县某山场。4月20日下午,杨某某在卢龙防疫部门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被秦皇岛卢龙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迁安市公安局于4月21日对王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严格执行防疫查验措施,对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决定、命令,涉嫌违法犯罪的,警方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迁安市公安局

2022年月21日

当前,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多点散发,我市疫情防控面临严峻挑战。防疫工作中,社会各界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广大群众主动配合,为疫情防控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有极少数人员拒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和扩散风险,严重干扰全市疫情防控大局

防疫安全,关系你我。战“疫”当前,更需要我们坚定信心、同心同向。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防控义务,齐心协力共筑迁安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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