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2万元!迁安市这家海鲜店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
原创 · 编辑: 2021-05-10 09:36:42
阅读:44601一到夏天
很多迁安人喜欢约上三五好友
撸撸串,吃海鲜,再小酌一杯
点些小龙虾、大扇贝、肥生蚝……
各种各样的海鲜大家赶快安排起来
一下子觉得惬意不少
但是,你知道吗?
并不是所有的海鲜都符合销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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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在相关渠道获悉,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迁安部分商家进行抽检,经查发现迁安市满杨海鲜店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表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迁安市满杨海鲜店违法所得126元,并处行政罚款20000元,合计20126元。
近年来,市民越来越注重舌尖上的安全,迁安市场监管部门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不遗余力,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全,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积极回应,也是对捍卫“舌尖上的安全”作出的郑重承诺。
但仅靠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并不能解决实质问题,要想保障食品安全,也需要各大商户切实把好流通环节各类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食品安全环境,莫要因为一些绳头小利受到法律的严惩。
同时,小编也要提醒广大消费者,立夏已过,气温日渐升高,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就餐环境安全卫生的餐饮场所就餐,最好吃煮熟的食物,杜绝食用野生动物及制品。消费过程中,若您的合法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或您发现假冒伪劣商品和违法经营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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