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远光灯模糊了别人的双眼 威胁了彼此的生命
原创 · 编辑:李艳娟 2018-09-02 17:59:28
阅读:9918夜间行车时,最怕对面来车灯光刺目,令人眩晕,尤其遇到乱用远光灯的车主,更让人郁闷不已。然而,会车时开远光灯的司机在道路上却比比皆是。
“有次晚上要开车出去,一路全是远光灯,灯光闪的我啥都看不见,只能慢慢地往前开,我还是个新手司机,别提心里有多紧张了。”市民王女士抱怨地说。
稍微留意一下就会发现,好多司机晚上行车时都有一直开着远光灯的习惯,这样做是相当危险的。远光灯会对别的司机造成炫目或“瞬间失明”,使对面的司机产生视觉错误,非常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究竟哪些情况使得驾驶员会出现滥用远光灯呢?有部分司机是由于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开了远光灯但在行驶过程中忘记在需要的时候调换为近光灯。还有部分驾驶员是因为自己开的车靓,大灯装备好,所以故意开远光灯炫耀,只顾着自己眼前光明无视他人的感受。更有些司机是因为迎面来车开着远光灯照射到自己,所以自己也以远光灯来“回敬”他,殊不知这样做对双方行车都造成了危险。
下面小编给那些爱用远光灯的人普及一下,哪些情况下开远光灯是国家法律不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一)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会车时,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内不能使用远光灯;
(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窄桥、窄路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三)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四)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的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能使用远光灯;
(五)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
(六)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
在此,提醒那些爱开远光灯行车的人士,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珍爱生命,合理使用远光灯,不要因贪图一时视野宽阔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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