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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市将对南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或将10月底竣工

原创 · 编辑:李艳艳 2017-07-01 16:07:12

阅读:7265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小编从相关渠道获悉,为加强城市文明建设的需要,迁安市将对南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6月27日,迁安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惠宁市场所发出《解除租赁合同协议公告》,对市场中心与各商户原来签订的租赁合同作出相关安排。公告内容如下:

解除租赁协议公告

为加强城市文明建设的要求,依据迁安市人民政府会议纪要的精神,决定将迁安市南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致使原来市场中心与各商户签订的租赁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解除租赁协议(注:一年以下无书面合同的享有同等权利),对此,特发出如下公告:

一、解除迁安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与迁安市南菜市场各租赁商户签订的租赁协议。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二、对解除租赁协议的商户,依据原协议签订的租赁费交纳金额及时间,分老户、现有户区分。老户即在本市场经营两年以上户,现有户两年以内户。按每年365天计算。以实际占用天数扣除租赁费用后,将剩余租赁费预退还各商户。该款待市场改造完工后,如该商户回迁参与招标并中标的,老户享受应退款金额20%的优惠(每延长一个月增加2%),现有户享受应退款金额15%的优惠(每延长一个月增加2%)。按中标数多退少补。如该商户不回迁参与招标或没有中标的商户,给予按应退款金额每月1.2%的利率给付利息。在20日内全部退还本息。

三、自建商户应按市场中心的要求无偿拆除无偿拆除所建设施,并解除租赁协议。市场中心按该商户与中心签订的租赁协议期限及交纳的租赁费用,按每年365天计算,以实际占用天数扣除租赁费用后,将剩余租赁费用退还各商户(按第二条老户比例优惠)。其余按该商户剩余租赁时间每满一年,退还每年应交纳租赁费的30%,但最长按2年计算。

四、凡与市场中心签订租赁协议的商户,在新市场建完后,回迁时报名参与招投标的,一律免收报名费。

五、各经营户的押金票找到收好,待招标中标后带好押金票来所里换票,补退押金。没有中标的将在20日后带押金票退钱。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日内到惠宁市场所办理解除租赁协议及退还设施费用和优惠活动的相关事宜手续。

七、此公告解释权最终由迁安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解释为准。

迁安市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惠宁市场所

2017年6月27日

6月30日下午,小编走访了南菜市场,发现在蔬菜大厅内有些商家已经撤场,有些商家正在整理物品准备撤离。“要求我们7月5日之前全部搬空,首先要改造这三个蔬菜大厅和周围的简易房,大约到十月底完工。差不多四个月左右时间”附近的商户说。

目前南菜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在此望广大市民尽快知晓此事以免对日常生活购物造成不便,同时请市民们积极配合南菜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争取使南菜市升级改造工程早日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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