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证据”
原创 · 编辑:作者庞向华 2017-06-12 09:05:36
阅读:2990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资金的流动,民间借贷较于金融机构借贷有着先天的优势,方便快捷是最显著的特点。在借贷问题上,关于借贷凭证是五花八门的。有的没有任何凭证、有的仅仅有网络聊天记录、有的是录音、有的是证人、有的是转账记录、有的是欠条、有的是借条.........
现在出现最多的就是借条与欠条,关于二者的区别,在此简单的介绍一下,欠条的范围比较宽泛,例如是欠现金还是货款或是运费、维修费等等。借条的范围相对窄一些,一般仅指借贷关系。所以,发生民间借贷时,建议使用“借条”。
那么问题来了,有了借条是不是就证据齐全了呢,答案是否定的。具体结合真实案例说明一下。案例:甲乙双方系朋友关系,2016年4月1日,乙向甲借款3万元,当日甲将现金3万元以现金方式给付乙方。借条内容如下“借条 今乙向甲借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 借款人:乙 2016年4月1日)”,2017年3月份,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还款。在庭审中,乙承认借条为自己所写,但是提出甲并没有给付3万元。因甲方无法提供其他证据,法院判决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大家肯定会疑惑,这怎么有借条还输了,而且被告还承认是自己写的?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首先这个借条是有一定问题的,例如“乙向甲借款3万元”,如果改为“乙借到甲借款3万元”可能就会很大程度上提高胜诉的把握。因为“借”是一个事实,而“借到”是一个结果。其次,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原告的举证责任还应该包括已经支付相应借款的证据,但是原告无法提供。
那么如何防范上述案例的风险呢,首先是一份规范的借条,这是维护权益的基础;其次是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借款,留存转账凭证;最后是条件允许,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人,约定好保证期间。
总之,借钱需谨慎,希望大家因其注意,以免到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维护!
作者:庞向华律师
来源:河北吴春江律师事务所
迁安信息港原创资讯欢迎转载,转载敬请标明出处 爆料热线:0315-5678114
0条评论





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