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服务中心全面落实简政放权工作
原创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7-04-24 09:21:31
阅读:2529近年来,市行政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承担的改革任务,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工作。
简化投资审批流程。该中心一是积极探索容缺审批。出台了《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容缺审批的实施意见》,对未取得土地手续但土地主体资格相对确定的项目,在由土地部门对该项目的土地性质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方面进行确认的基础上实行土地手续容缺审批,大大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二是精简审批要件、压缩审批时限。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办理要件和前置条件,压缩各事项的承诺审批时限。三是再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研究制定了“联合审批、联合勘察、联合验收”的“三联合”审批新模式。同时,成立了以涉及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的发改、工信、国土、环保、住建等多个部门窗口为主要平台的“项目联审代办办公室”,具体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工作,真正变“接力跑”为“齐步跑”,将分散的各类审批、勘察和验收等事项为集中办理、并联运行、统一审批,真正实现登一次门、交一次材料。
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该中心严格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目前取消职业资格许可事项工作已经到位,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之外的工种一律不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目录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与就业创业挂钩。
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由市编办牵头,该中心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将符合法律法规能设立为行政许可的,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彻底取消了非行政许可这一类别,3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作为各单位的行政权力暂时予以保留,并于2015年7月20日下发了《迁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本级清理规范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关情况的通知》向社会予以公布。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该中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制发了《迁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杜绝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和强制措施等事项或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条件的情况。通过政府法制审核环节,杜绝政府规范性文件中出现超越法定权限,擅自设定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和强制措施等事项或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条件的情况。同时按照河北省、唐山市有关要求,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是否违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擅自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擅自增设行政许可前置审批条件(包括擅自改变行政许可的对象、范围和标准),清理结果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布。
认真做好上级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的衔接。2013年以来,该中心先后完成19批上级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对应衔接河北省、唐山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1项、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5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302项。
建立健全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该中心一是及时做好承接落实工作。各承接部门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自上级下放决定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承接工作,向社会公布项目审批条件、流程和承诺办理时限等,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二是加强监督体制建设。明确了各层级、各部门的监督责任,对申请人知情权落实情况、审批时限执行情况、违规操作及不当行为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部门)举报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市审改办牵头,由市纪委、市法制办、市审管办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直单位和各镇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建设和“三级平台、两个代办”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有效地防止了上级取消下放事项“自由落体”现象的发生,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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