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电出现问题?以后可以这么维权!
原创 · 编辑:李贺娟 2017-03-15 14:48:31
阅读:2698迁安信息港消息:花不少的钱刚买不久的电器,就反反复复出现问题,遇到这样的情况怎么办?市民周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2016年1月29日周先生在迁安市某家电商场购买了一台电视,价格6350元。2016年8月,该电视屏幕出现故障,周先生找到售后给更换了新屏。此后,电视屏幕又出现同样问题,售后服务部门又给更换了新屏。但是,今年1月份,屏幕再次出现故障,周先生找到售后,得到的答复依然是换屏,周先生认为这样的电视没有质量保证,且马上就要超过保修期了,要求退货,商家拒绝。
协商无果后,周先生将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经执法人员调解,问题电视返回厂家检测,如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将为周先生退换货。
生活中我们也经常遇到类似的情况,刚买不久的电器就反反复复出现问题。那么遇到这样的问题怎么办?为此,小编进行了相关查询。据了解,根据国家“三包”规定,家电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调换或退货。
在此,提醒市民朋友,购买或维修所购电器时一定要索要票据和保留电器的维修记录,为争取合法权益保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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