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厂口镇:垃圾秸秆禁烧“四举措”
原创 · 编辑:迁安时讯社 2017-03-01 13:38:01
阅读:3795木厂口镇采取“四举措”,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荒草、垃圾(落叶、枯草),源头防控、疏堵结合,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网格管理。该镇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纪委、派出所、宣传、农办、环保、城建、企业办等部门组成的秸秆垃圾禁烧领导小组,镇直单位、村、企业成立相应组织,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形成镇领导包片,机关干部包村企,村组干部包户、包地块,禁烧队员包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镇村企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与村、企签订秸秆垃圾禁烧责任状,村与各户签订禁烧承诺书,明确责任分工和奖惩办法;镇政府成立督查巡逻队,村、企设1-3名巡查员,全天候监控,节假日不休息,24小时巡回检查,负责应对突发情况。
广泛宣传。该镇通过张贴通告、悬挂条幅、发放明白纸,出动宣传车和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秸秆还田的好处及禁烧秸秆的有关法律、法规等,确保人人懂环保,户户知“禁烧”, 自觉减少焚烧行为。
明确奖惩。该镇不断加大奖惩力度,对有侥幸心理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者依法顶格罚款2000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设置举报电话,对于查实露天焚烧举报人奖励500-1000元;对发生露天焚烧现象的村、企业,追究包村责任人和村、企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精准监控。该镇不断强化巡查督导,建立“第一时间发现、预警、调度、扑灭”的快速反应禁烧防控体系,对发现的燃烧火点迅速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扑灭,对涉及违法的人员坚决一查到底;每天一调度,村企16时报情况,监督常态化、巡查全覆盖,保障空气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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