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人当场死亡 血的教训应让人反省
原创 · 编辑:李贺娟 2017-02-21 16:33:33
阅读:3555迁安信息港消息: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发生后,我们常常看到一种现象:涉事车辆或人员停留现场,等待交警或保险人员到达现场,殊不知,如此行为不仅阻塞交通,甚至导致新的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2016年8月24日19时30分,在迁安市迁擂路吉兰庄村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人当场被撞死亡。据了解,当时张某某驾驶小型客车由北向南行驶,与发生交通事故后停留在机动车道内的杨某某相撞,致使杨某某颅脑死亡当场死亡。因交通肇事,张某某已被法院起诉。
一场车祸,两个家庭的悲剧,让人痛心。
观察以往交通事故不难发现,事故发生后,涉事车辆多停留在事故发生点,等待交警或保险人员的到来。很多情况下,涉事人员并不会在事故发生路段按规定放置停车警示牌。在此期间,更让人心惊的是涉事人员滞留在车道上,而且往往引来更多的人到道路上围观。如此行为不仅阻塞交通,也极易导致新交通事故、二次事故的发生,让人措手不及。
吸取血的教训,在此提醒广大车主,一旦发生事故,如身体情况允许要在事故路段放置停车警示牌,涉事人员要及时走到安全位置,切勿停留在车道,以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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