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三年诈骗50余万元 这个人真是坑人不浅!
原创 · 编辑:李贺娟 2017-02-06 15:20:21
阅读:3505迁安信息港消息:男子多次行骗,不到三年竟然诈骗他人50余万元,让人震惊。但这样的事却真真实实的发生在迁安。目前此案已由迁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了解,男子周某某,于2013年7月至2016年4月,作案6起,诈骗金额共计557700元。经审理查明:
1、2013年7月至2013年12月,被告人周某某谎称能给李某甲对象王某乙找工作、给其父亲治病、处理交通事故等理由多次骗取李某甲、王某乙21000元,后退还6000元。
2、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被告人周某某谎称给自己治病、给其父亲治病、能给邰某甲找工作、给单位领导送礼、其在广场君府安装监控的工程款下来要交税等理由多次骗取邰某甲、邰某甲父亲邰某乙、母亲王某甲405000元。
3、2014年4月至2016年1月,被告人周某某谎称能给邰某甲姐夫张某某办驾驶证、给其父亲治病等理由多次骗取张某某30500元。
4、2014年10月至2014年11月,被告人周某某谎称给其父亲治病、其在广场君府安装监控的工程款下来要交税等理由多次骗取李某乙30000元。
5、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周某某谎称给其父亲治病、朋友向其借钱等理由多次骗取梁某某57200元。
6、2016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谎称给其父亲治病为由骗取马某某20000元。
迁安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周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周某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在此,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谨防此类骗局;违法违规者能够尽快收手,主动承担相应责任,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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