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不合格散煤 这些经销处统统被罚!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7-20 16:40:01
阅读:3893迁安信息港消息:煤作为农村取暖的重要燃料,能不能买到优质煤,对村民的取暖质量和空气质量有重要影响。近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不合格煤炭。
据了解,2016年1月22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菏泽市产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迁安市民用散煤进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经检验发现,迁安市宋高林煤炭经销处、迁安市林花煤炭经销处、迁安市宋志强煤炭经销处经销的民用煤不合格。
根据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的规定,三家煤炭经销处被处以同样的处罚,即被责令停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没收200元的违法所得,并处以2800元的行政罚款。
不合格煤炭不仅降低村民取暖质量,而且污染空气。在此,小编希望经销商在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后,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不要引进不合格煤炭,损害消费者利益;除此,村民应到合法煤炭经销处购进煤炭,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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