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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两批假货被曝光,这些牌子我们都用过!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7-16 17:01:42

阅读:2772

迁安信息港消息:近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两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而其中假货所冒用的品牌都是我们生活中的常见物品。


李欣亭销售侵犯“海飞丝”、“潘婷”、“飘柔”、“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6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配合下,检查发现当事人李欣亭在迁安市闫家店乡坎辛庄村开办的迁安市东盛超市坎新庄连锁店经营场所内存储销售疑似假冒“海飞丝”洗发露(200ml)1瓶、“潘婷”洗发露(200ml)4瓶、“飘柔”家庭护理洗发露(400ml)2瓶、“舒肤佳”香皂(115g)39块涉嫌为假冒宝洁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2016年4月19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出具鉴别报告书,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2016年4月26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此案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销毁侵权海飞丝去屑洗发露(200ml1瓶、潘婷洗发露(200ml4瓶、飘柔家庭护理洗发露(400ml2瓶、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115g39块;

2、处行政罚款3000元。

刘伟销售侵犯“潘婷”、“舒肤佳”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2016年4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广州宝洁有限公司打假人员的配合下,检查发现当事人刘伟在迁安市闫家店乡闫三村开办的迁安市闫家店乡春泉浴池内存储销售疑似假冒“潘婷”洗发露(200ml)2瓶、“舒肤佳”香皂(115g)4块,涉嫌为假冒宝洁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2016年4月19日,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出具鉴别报告书,当事人销售的上述商品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2016年4月26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此案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销毁侵权潘婷洗发露(200ml2瓶、舒肤佳纯白清香型香皂(115g4块;

2、处行政罚款3000元。

售卖假货这种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和商标注册者的利益,而且扰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希望经营者能够约束自身,诚信经营才是长久之道。(编辑:王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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