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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鸡不成蚀把米” 迁安一商家被罚款10万元!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6-23 16:18:28

阅读:3013

迁安信息港消息:大大小小的日化店,在迁安的街巷并不少见,但因日化用品真假难辨,不少市民更倾向于相信门面较大,实力较强的日化店,但是,近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起假冒商标案。位于兴安大街中段,口碑不错的迁安市迁安镇绮丽化妆品店因销售假冒商品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去年1019日,迁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宁分局执法人员在迁安市东部工业园区检查时,发现马某某经销的“safeguard”香皂无中文标识且包装粗糙,后经广州宝洁有限公司证实,其为假冒商品,经营者马某某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发现问题后,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批准,对此进行立案调查。据了解,20151012日,马某某从北京朝阳区大柳树批发市场的一个推销人员手中购进“safeguard”香皂675件,进货款40338元。购进后,马某某将商品存放在东部工业园区的库房内,在其开办的兴安大街中段迁安市迁安镇绮丽化妆品店销售。

至立案时,为拉拢顾客,马某某已将假冒“safeguard”香皂作为赠品赠出25件(1800块),其余的按售价1元/块进行销售,未售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马某某违法经营额48600元。

在掌握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条,证实了马某某的销售侵权商品行为后,201668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马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未要求举行听证。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马某某被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被处以100000元的行政罚款。(编辑:李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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