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6-19 09: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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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的
通 报
2015年,为全面检查市域内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情况,严肃查处排查环境问题,消除环境隐患,推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我们扎实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部署,行动迅速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为将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据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迁安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召开了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检查内容、时间步骤、责任分工。为加强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的领导,促进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乡、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市政府还组织各成员单位参加了环境保护大检查业务培训,适时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和网格化监管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为我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成立了督导检查组,对全市19个镇乡、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全市各镇乡、各责任单位均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完成规定动作,制定了本辖区、本工作领域的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了网格化监管工作,完成了全市企业的排查工作,并逐企业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建立了污染源环境监管档案。在开展日常检查的同时,我市还注重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市环保局、交通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城管大队等部门通过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和“利剑斩污”等行动,重点检查、查处钢铁、焦化、水泥、造纸等行业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累计出动4901人次,检查企业1249家,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3件,收缴罚款328.2万元,解决了较为突出的热点和难点环境问题,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改善。
二、真抓实干,成效显著
(一)进一步夯实了环境保护工作基础。一是建立了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目前,纳入排污申报系统的1249家排污企业已基本建立起污染源动态管理基础数据,污染源动态管理数据库网上填报工作已完成,相关监管信息已录入,建立了辖区所有排污企业“一厂一档”监管档案,根据动态管理数据库生成并上报了《污染源现状评价》。二是建立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按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有关要求,我市21家国控重点企业完成了环境信用评价自评评估。经评估评审,确定A级企业3家,B级企业14家,C级企业4家。三是服务意识不断增强。积极为我市排污企业提供先进技术支撑,完成污染治理项目238项,重点排污企业减排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工业园区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我市现有迁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迁安市北方钢铁物流产业聚集区,规划环评均已获批,各园区排水管网已建好。五是为环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我市环境监管执法机构人员有编制,人员工资及执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全额保障,配备、更新了必要的调查取证执法装备。按照环境信息公开要求,对重点污染源监管信息、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查处情况、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案件、排污费缴纳情况、空气环境质量状况等按照工作要求分别在环保局外网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按照省、市关于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全市已建成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24个,三级网格550个,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1463份,开通了微信平台,正在建立完善格网化环境监管平台。今年10月份重新划归唐山管理后, 按照唐山市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制定印发了《迁安市进一步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各镇乡(城区办)及园区管委会充实完善了网格化环境监管机构,设立环保工作站,悬挂门牌,明确负责人和2-3名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各自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为加快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我市于5月14日组织召开了企业环境管理自律体系建设工作调度会,目前全市36家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自律体系建设工作正有序开展,23家企业的国、省控污染源环境监管自律体系已全面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有效解决处理了一批环境问题。一是清理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按照环境保护大检查的要求,我市结合《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细则》,全面摸排全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底数,共检查企业1249家,工业园区3个。其中,涉及钢铁、焦化、玻璃、热电重点行业26家,铁选、造纸等非重点行业1223家(包含营业执照变更等原因废弃的105家、注销或拆除的50家),已建成的未批先建项目352个。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正在生产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下达了立即停止排污决定书。目前,企业已停产,正在积极补办相关手续。二是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 “土政策”。按照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市政府出台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认真梳理,未发现有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保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收费等规定的“土政策”。三是妥善处置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问题。在大检查过程中,严查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出台了《环境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投诉渠道,向社会公开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确保24小时畅通。对于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并督导整改到位,累计 调查处理环境问题65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四是对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六个一批”。2015年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市环保局对欠缴排污费的13家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对3家污染治理进度较慢的企业进行了单独约谈;按日计罚企业3家次,按日计罚金额40万元;强制执行企业14家次,移交移送17起,责令停产限产65家次;公安联合执法19次,向公安移交移送案件13家次,侦办环境污染案件2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人员11人次,拘留10人次,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次,逮捕1人次。通过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检查力度,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重罚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有力震慑了违法排污企业。
2015年,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上,我市虽然卓有成效的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果,但环境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基础工作,加大环境投入力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利剑斩污”等专项行动,严厉查处重点工业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着力解决重点污染企业的超标排污问题,强化企业污染防治责任意识,促进我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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