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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登记注册后置审批“双告知”制度启动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3-10 14:13:11

阅读:2061

日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向迁安市安玉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首份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同时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了书面《承诺书》,标志着我市登记注册后置审批“双告知”制度正式启动。

“双告知”制度是确保“先照后证”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实现与审批部门有序工作衔接的重要工作举措。该局积极向申请人宣传改革精神,主动做好前端引导和服务,在《告知书》中明确提示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申请后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署书面《承诺书》,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企业办理登记注册后,该局运用信息化手段,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通过信息公示系统或信息共享平台发布,自动将信息告知相关审批部门。

“双告知”制度的实施,将有效加强“先照后证”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将市场主体信息共享至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有利于监管联动、执法协作,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有利于形成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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