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进行“春检”,没有领“春检”标识的赶紧去领!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6-01-14 16:40:26
阅读:2935迁安信息港消息(编辑:王文涛)日前,小编从交管部门获知,从元月10日起至3月31日,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进行交通安全“春检”。
据了解,本次“春检”的对象包括大中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七座以上城乡公交(出租)客运车辆和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对于未申请“春检”的车辆,则会受到逢车必查、任何交通违法或者事故按上线处罚的对待。

小编就春检事宜联系了迁安市交警指挥中心,工作人员称,目前尚未收到“春检”的执行方案,广大司机还需耐心等待两天。虽然目前迁安“春检”工作尚未明确,但是广大司机仍需做好“春检”的准备,及时领取“春检”标识,以免影响正常运营。迁安信息港将会第一时间发布关于“春检”的消息。
关于春检:
“春检”工作期间,我省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七座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全部采取“三清一教育”工作措施,包括“清”车辆违法记录:逐一核查申领“春检”标识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对所有发放车辆,做到违法信息记录清零。
一、核发“春检”标识的对象
核发“春检”标识的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的大中型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七座以上城乡公交(出租)客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仅指行驶证上注册地为乡镇的面包车)。
(一)核发“春检”标识对车辆的要求:
1、核发“春检”标识的车辆信息及其运输企业的信息应在辖区交警大队备案,即录入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纳入源头监管,且信息无误;
2、在申领“春检”标识之前,该车辆交通违法信息记录必须“清零”,即车辆的交通违法记录要全部处理;
3、大中型营运客车上的灭火器、安全锤、安全警示牌、冬季防滑链条等车辆安全设施配备及卫星定位装置齐全有效,车辆轮胎符合安全要求;
4、危险品运输车辆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紧急切断装置(仅指需安装的车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及车辆轮胎符合安全要求,齐全有效;
5、农村七座以上面包车灯光、制动等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要求,且无违法改装。
(二)核发“春检”标识对驾驶人的要求:
1、发现运输企业申领“春检”标识的车辆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且负有同等以上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的,不予核发“春检”标识(更换驾驶人的除外);
2、申领“春检”的车辆驾驶人没有接受交管部门的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宣传提示的,所驾车辆不予核发“春检”标识。
二、办理“春检”标识工作流程
1、 核发“春检”标识工作主要由车辆注册地、运输企业源头管辖地交警大队负责。大中型客运企业及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主动与管辖区交警大队联系,以便集中办理“春检”标识;
2、 在申领“春检”标识之前,车辆所有人要先到辖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开具车辆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证明及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
3、申领“春检”标识时,要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及交通违法处理办公室出具的证明。驾驶人属于运输企业的,要由运输企业出具证明;
4、“春检”标识粘贴在车辆风挡左上角,以备执勤交警查验。
三、对未申领“春检”标识车辆采取的措施
对未申领“春检”标识的车辆从事运输的,交管部门将采取如下措施:
1、对未办理“春检”标识的车辆全部纳入缉查布控系统,加强路面管控,做到逢车必查;
2、对没有张贴“春检”标识的车辆,交管部门查扣后,督促其到车辆注册地交警大队申领标识;
3、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或发生交通事故的,按上限处罚;
4、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春检”标识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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