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的“跳跃法则”
原创 · 编辑:迁安信息港 2011-07-11 13:27:27
阅读:26133 公务员考试可以说是考生一生中很重要的一个转折点,每个考生都十分重视,在考场里难免会紧张。紧张不完全是坏事,适度紧张会使自己兴奋,过度紧张会导致思维短路。比如,一道题考生在思考时想到四点,由于紧张,回答到第三点时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这时候,一些没经验的考生就暂停在那里,努力回忆第三点,导致冷场,最后的分数自然不会很理想。而跳跃法就是在我们遗忘某点的时候要跳过去,如前面这个题目,考生完全可以直接说第四点,因为考官并不知道考生要说几点,这样才能保证考生取得好成绩。
以下几种情况考生可使用跳跃法:
1、思维短路。面试的题目是考生准备过的,例如腐败现象的题目,按照十方针公式认账、全面、危害、表扬、表态来回答,考生回答完“全面”那点后,发现“危害”那点忘记了,于是暂停,心里想,题都压中了一定要想出来。结果想了1分钟,总算把“危害”这点想出来了。但这样做明显得不偿失。正确做法是把这点跳过去,如果最后能想起来这点,可以把它变成最后一点。如果暂停1分钟把那点回答出来了,尽管内容全面,但在语言的流畅性上却失了分,给考官的总体印象会大打折扣。
2、成语、名言警句短路。考生回答问题过程中想引用名言警句,例如这个题:“细节决定成败”,你怎么看?考生想引用“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句名言,本来这句话考生平时是烂熟于心的,但由于考试紧张,突然忘记了。没经验的考生就暂停在那里,仔细回忆。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明智的,正确做法用其他名言代替或者干脆不说名言。
3、字词口误短路。无论谁写文章都会有错误,面试也会有口误,这是正常的现象。如:有个考生在回答“人民警察的职责是什么”这个题目时说到“人民警察是国家的暴力工具”,突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于是马上纠正,对考官说:“对不起,考官,应该是专政工具”,而考官可能根本没听出来他说错了,他这一改,考官反而给他降分。正确做法是口误不要纠正,在下次说到的时候自动纠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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