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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店刺客”?退!退!退!因未明码标价,这个水果店被罚!

热点 · 编辑: 2023-07-03 10:43:49

阅读:7272

想必大家对“雪糕刺客”都不陌生

那你听说过“水果店刺客”吗?

这不,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

一起有关“水果店刺客”的案件

咱们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

近期,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网上投诉单,内容显示位于市内某水果店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店内货架上摆放的水果罐头、纯牛奶等商品未标明价格,该行为,违反了价格管理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本规定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以上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水果店改正违法行为,并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文明诚信经营既是企业商户经营之道、立足之本,也是广大消费者放心安全消费的重要保障。文明经营,从明码标价、诚信待客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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