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军伍 通讯员郭东瑞)昨日,记者从唐山市市政环卫处获悉,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受唐山市城市管理局委托,并经唐山市政府批准,负责全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域内的建筑垃圾管理、核量、收费及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清运证的办理工作。
唐山市政环卫处已取得市物价局核发的收缴建筑处置费的收费许可证,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到行政审批大厅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审批窗口交纳建筑垃圾处置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建筑垃圾清运证。
办理地点:新华西道122号(行政审批大厅三楼)。咨询电话:2735224。